当前位置:首页 >公司动态 >娄底开锁师傅该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
VIP2年
更新时间: 2024-05-27
据报道,前些日子,北京一自称是车主的男子打电话给开锁公司,说自己的汽车钥匙丢了,需要帮忙。没多久,开锁公司的三名员工便赶来,为该男子开锁。正在开车门时,突然传来一声大喊:“住手。”又一位自称是车主的居民气冲冲地跑来,制止了他们的行为。原来,来人才是真正的车主冯先生。冯先生说,当时车贼很是坦然,还向他出示了行驶证,他一看,除了车主一栏姓名与自己的不同以外,车型、车号都没错。冯先生断定自己是遇上偷车贼了,而且手段还挺高明。于是,冯先生便拨打了“110”。该男子见冯先生报了警,便偷偷溜了。 问题一:开锁公司为盗车贼开锁,其行为应如何定性?该行为构不构成共同犯罪? 开锁公司帮助**者开锁如何定性,最关键要看开锁公司在主观上是否知道这些请他开锁的人是否有**的故意。如果主观上明明知道别人是**行为,并且帮助他开,是共犯;如果主观上反映不出来他知道对方的行为是**,那以**罪定的话,就是客观归罪。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,主观是见之于客观的,小偷请你开锁,小偷不会告诉你他是小偷,但是作为开锁公司,应该根据客观情况分析和判断。比如说深夜了,委托人鬼鬼祟祟的,神情也非常慌张,那么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和判断,